“爱民,这是您的身份证,以后您就是咱们宁夏永宁县的人了。”
5月18日,在宁夏永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万浩瑛为滞留本县没有身份和姓名的流浪乞讨人员递上了崭新的身份证。从此,这名流浪人员从“无名氏”变成了有“身份”的人,真正成为宁夏永宁县大家庭中的一员,可以像其他居民一样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这是宁夏永宁县公安局第一次为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户籍。此外,宁夏永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还将另外两名滞留人员户籍转至永宁县救助站,并办理个人身份证。
三名滞留人员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智力障碍,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没有合法的身份,就意味着无法为流浪汉购买医疗保险,申请特困供养等服务。为落实国家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相关规定要求,城关派出所对县民政局提请的三名年龄在50岁以上患有精神、智力障碍滞留人员的转户、落户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审核,在核实清楚所有人员档案信息,户籍民警按照相关要求为三名流浪人员安家落户。
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登记的准确性和唯一性,在办理落户手续前,城关派出所户籍民警通过前期走访调查、网上核查相关材料确定身份信息,又通过拍照、采集身份信息、补录户口等一系列程序,克服困难,奔波在各个部门,想尽办法为这三名流浪人员完成户籍登记。
一枝一叶总关情。户口簿上那一串串的数字所承载的,不仅仅是一个个简单的数字符号,更是一份份看得见、摸得着、切切实实的认同和保障。以流浪乞讨人员利益为出发点的帮扶体现了宁夏永宁公安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障的不仅仅是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摄影 王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