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核法律:全球辩论”国际大会在维也纳召开

国际原子能机构希望通过此次“核法律:全球辩论”国际大会,与各方携手推动核法律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为“原子能用于和平与发展”创造更加光明的未来。

首届“核法律:全球辩论”国际大会在维也纳召开

来源: 中国日报
2022-04-26 20:4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国日报4月26日电(记者 赵磊)记者从国家原子能机构获悉,4月25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维也纳召开首届“核法律:全球辩论”国际大会,全球核工业界、核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各国核能主管部门、相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共同探讨核安全、核安保、核保障、核损害责任等核法律重点领域的现状和未来,分享各国良好实践,以推动完善国际核法律体系,适应不断发展的核科学技术安全、安保及和平利用需要。

当日举办的“核法律的愿景”高级别论坛备受各方关注。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世界核协会秘书长萨马•莱昂、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董保同、美国副国务卿邦妮•詹金斯等全球核能领域的领军人物和知名专家共聚一堂,与世界各地的线上线下参会者进行了对话和交流。

格罗西表示,核能是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选项。国际原子能机构主持制定了一系列国际核法律文书和标准导则,为全球和平利用核能事业发展构筑了安全、安保、保障和责任“四大支柱”,是核领域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国际原子能机构希望通过此次“核法律:全球辩论”国际大会,与各方携手推动核法律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为“原子能用于和平与发展”创造更加光明的未来。

董保同表示,中国将核能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选择,确定了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能的政策。近年来,中国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建立了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三个层级的核法律体系,当前正在制定《原子能法》,保障原子能和平开发与利用。中国愿与其他国家分享民用核能事业发展与立法的良好实践与经验。他指出,先进核能技术的创新发展、新兴技术与核科学技术的融合发展等为核能更好造福人类创造了无限可能,核法律体系建设要与时俱进,促进和平利用核能事业发展。

据了解,本届大会时间为4月25至29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设置了开闭幕式、高级别论坛、专题论坛、圆桌讨论、技术分论坛等环节,以及多场边会和展览活动,并将在大会期间举行《核法律:全球辩论》新书发布会。

【责任编辑:齐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