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149个集体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拟表彰对象,150人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个人拟表彰对象。

关于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 新华网
2022-04-02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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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一批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和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有关地区和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149个集体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拟表彰对象,150人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日至6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66689201

电子邮箱:bzb@beijing2022.cn

收件单位: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68号

邮政编码:102022

【责任编辑: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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