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增加40元

日前,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1年我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

河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增加40元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21-07-07 07:40
2021-07-07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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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后,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王苗苗)日前,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1年我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河南商报记者在河南省医保局官网看到,河南省进一步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对居民医保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等,不设待遇等待期。

此外,2021年,大病保险继续实行差异化筹资。根据上年度全省大病保险资金使用、各统筹地区支出情况确定分档筹资标准,将我省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为95元、78元、70元、64元四个档次,全省人均筹资71元。

我省各地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一、筹资标准为95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郑州市

二、筹资标准为78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

开封市、商丘市、信阳市、济源示范区、巩义市、固始县、新蔡县

三、筹资标准为70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

平顶山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漯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兰考县、长垣市、永城市

四、筹资标准为64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

洛阳市、安阳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南阳市、汝州市、滑县、邓州市、鹿邑县

(张馨予)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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