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乡聘村用”完善村医管理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4-2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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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76年开始行医,没想到老了老了,在政府的帮助下,我于2012年纳入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了工资,收入也稳定。”

4月20日,记者在淮滨县马集镇刘大园村卫生室看到,房前屋后整洁,进进出出有很多人前来看病。

“现在是‘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在俺们镇基本可以达到‘大病不出镇’。我现在上班时间和固定,每天早晨7点就来到卫生室,一直工作到晚上才回去。”刘大园村卫生所所长杨兰洲告诉记者。

可在以前,杨兰洲就不是这样了。他家有3个孩子,土地少,为了维持生计,他不仅要行医,还要在周边打打零工,且行医的地方就在不大不小的家里,很不方便。“那个日子真叫难呐!”

“现在可不一样了,我的收入提上去了,我也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提高行医技术上,老百姓看病也更方便了。”杨兰洲说。

这样的变化,要感谢于2012年马集镇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说白了,就是我院推行的‘乡聘村用’的雏形。”河南省人大代表、马集镇卫生院院长崔鸿鹤道出了原由。

2012年,善于学习的崔鸿鹤认真研究上级出台的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方案,他敏锐觉察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诸多好处,紧急拿出可行性报告,并向上级汇报,很快得到回复,淮滨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淮政办〔2012〕49号《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稳步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卫生队伍,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我们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建立起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为主要组织形式,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崔鸿鹤说:“这些年,我院管理的15个村卫生室运营管理得到规范,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在当时,马集卫生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从具备职业资格、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乡村医生中考核招录并签订合同后方可进入村卫生室工作。乡村医生被录用后,保持其原有身份不变,财产关系不变。并与录用的村医每年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建立村医基本信息档案,记录乡村医生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严格乡村医生管理。

“之所以这样制定准入门槛,是因为要清退一些不合格的村医。”崔鸿鹤说,“总结起来,受聘乡村医生在卫生院统一管理下,实行行政、业务、药械、财务、人事、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村卫生室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还可以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经费补助政策不变。”

“纳入卫生院管理后,我们村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得到规范,乡村统一使用电子票据和处方笺,病人看病得到保障、行医安全也到了保障。”杨兰洲说,“群众也少了坐诊费和注射费等。”

杨兰洲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每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加起来,年薪可达4万元以上。卫生院还定期对卫生室和村医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年终根据4次绩效考核的综合结果对村卫生室剩余资金再进行二次分配,这样一来,我的收入就更高了。”

“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初步形成符合实际的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和养老保障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体制机制;到2025年底,全省普遍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基本建立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体制机制。”淮滨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葛祖林说:“其实我们早就实行了,被中国老促会点赞称为“淮滨模式”的健康扶贫1355模式之所以有效实施,这还是要感谢于我们早年力推的‘乡聘村用’管理办法。”

(注:图片由符浩、贾晗提供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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