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去年1至11月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541人

2020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541人,提起公诉15052人,不起诉827人。

全国检察机关去年1至11月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541人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2-04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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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2月4日北京电 2020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541人,提起公诉15052人,不起诉827人。提起公诉后,撤回起诉数、无罪判决数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案件总体质量不断提升。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韩晓峰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介绍了2020年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总体情况。

“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来看,两个80%特点明显。”韩晓峰解释,贪污罪、贿赂罪仍然是职务犯罪主要的犯罪类型,占比超过80%;基层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占绝大多数,乡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占比超过80%。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作为国家反腐败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发挥了什么作用?韩晓峰告诉记者,第三检察厅依法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依法严惩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扶贫惠农、救灾救济资金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蚁贪”。

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注重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加强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2020年7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涉案财物快速返还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据初步统计,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及扶贫财物返还刑事案件共追缴并返还涉案财物5298万元,惠及贫困群众11094人。

此外,重点抓好重大案件的办理。“办案中,我们坚持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做到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严格审查事实和证据,重要问题加强与监委、法院沟通协调,确保办案质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起诉了一批“保护伞”案件。强化对下指导,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敏感复杂案件。如王林清系列案、山东冒名顶替上大学系列案,以及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等。

2020年底,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法法衔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韩晓峰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详细介绍《意见》包含内容及检察机关落实举措。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最高检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监检衔接工作高度重视。我们注重协商沟通,坚持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工作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韩晓峰介绍,《意见》聚焦新情况新问题,对提前介入、管辖、证据、刑事强制措施、赃款赃物移送、追逃追赃等多个方面问题完善了衔接的制度机制,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韩晓峰透露,下一步,将把《意见》的学习贯彻作为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分专题开展网络培训,促进《意见》在全国检察机关有效贯彻和适用,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将认真梳理总结,及时研究解决对策。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进一步推动监检衔接和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编辑:富文佳 潘一侨)

【责任编辑:潘一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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