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初梓瑞)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于1月29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社管函〔202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对于在疫情发生期间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讹传讹,散布虚假信息,甚至顶风违纪违法的社会组织,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从严从快予以依法查办。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分类指导,有效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的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
二是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落实防护举措,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自觉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初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