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机制 夯实“管水”基础
浮梁县紧紧抓住规划制度、组织机构、试点创建等重点,做到全域规划、全面覆盖,积极构建“管水”新格局。
一是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制定了《浮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年)》《昌江流域(浮梁县境内)水环境保护综合规划(2016—2030年)》等文件,大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禁止和限制建设产业门类和空间区域,形成产业结构、生态空间和总量控制“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模式,水生态建设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制度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水利、环保等25个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强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调度、水资源配置和水量调度等工作,形成“纵向三级网格、横向协调联动”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三是试点引路。积极探索水生态文明乡(镇)、村试点创建工作,推行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实施水库退出规模化养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片区化、组团化整治,形成以景瑶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的示范精品线,建成一批精品田园乡村、文化古村、现代宜居村、休闲旅游乡村。目前,瑶里镇、兴田乡2个乡镇以及湘湖进坑村、黄坛南溪村等9个村被评为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村。
扭住关键环节 破解“治水”难题
浮梁县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保护和治理并举,着力破解“治水”难题,补齐“治水”短板。
一是建好信息平台。针对治水过程中,工作人员上报问题难、重点河道实时监控难、河长工作管理考核难等问题,运用河长制河湖管理地理信息平台,以及智慧水利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渠道,动态掌控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断面数据、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河道水质、河长公示牌等数据。
二是加大河湖保护。制定《浮梁县县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浮梁县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成立河湖管理保护综合巡查执法大队,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督查,开展中小河清淤疏浚、水系连通、岸坡加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非法电捕鱼等损害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是着力综合防治。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和综合整治,依法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定地理边界,设置保护标志,清理保护区内排污口,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