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西11月生态环境质量排名,景德镇PM2.5浓度达到二级标准,九江持平,其他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今年11月,江西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4%。优良天数比例为85.4%,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1.9个百分点。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景德镇市第一,抚州市第二,赣州市和上饶市并列第三,新余市第五,宜春市第六、吉安市第七,南昌市和鹰潭市并列第八,九江市第十,萍乡市第十一。
水质量方面,今年11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1.6%。
主要河流中,萍水河和修河为良好,其余8条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柘林湖水质为优。
为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江西创新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从今年开始,三年内每年从省级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治理,建立污染防治“以奖代补”正向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