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个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出台

此次《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对抚养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场所规格等做出了具体要求。“这个标准对提升我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供了参照依据,对全国各地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地方标准提供了方向指引。

国家首个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出台

来源: 慈善公益报
2019-08-19 09:0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能进入康复医院对孩子进行免费治疗,真的很感谢这个政策。”近日,贵州铜仁市观山雅居安置区居民杨金菊的儿子入住万山区康复托养中心,这让杨金菊倍感温暖,据了解,由于家境贫寒,杨金菊儿子一直没有得到良好的康复治疗,这次能够参与免费托养服务对他们家庭意义非凡。

像杨金菊这样的家庭还有很多。为了帮助更多残疾人早日走出困境,提高生活幸福感,日前,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共同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的有关内容进行发布,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关注托养机构与人员配置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我国有8500万名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人2500多万名,有托养需求的近千万名。面对这些需要托养的群体,其托养机构和人员配置也是一大难题。

此次《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对抚养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场所规格等做出了具体要求。在人员配置和管理方面,该标准作出了详细要求。比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残疾人社会工作、医疗或康复、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或疏导等专业能力,每年需参加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的业务学习或专业培训。

此外,据记者了解,在场所要求方面,《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要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建筑面积应按照床位不少于10张、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合居型居室人均可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卫生间应配备残疾人蹲位,居室和卫生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设备,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应为残疾人开展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的功能区。

“这个标准对提升我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供了参照依据,对全国各地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地方标准提供了方向指引。”参与此次标准制定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授何侃说,这也为各地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了相应参考。

明确生活照料和护理内容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残疾人群体有智力、精神、肢体等不同残疾类型,要助其真正脱困、获得“善养”,需要分门别类的进行托养服务,为此,《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生活照料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特别是对寄宿制照料、日间照料两类机构提供服务的主次和重点有适度区分。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方面,应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进行自助饮食、穿脱衣物等自我照顾能力训练和行走、上下楼梯等室内外移动能力训练。而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更偏重于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劳动技能和辅助性就业。

比如,模拟超市、银行、公共交通等场景,提高残疾人在物品购买、钱币存取、交通工作乘坐等方面的技能,以及为他们制定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培训计划,提供职业介绍、辅助性或支持性就业服务。

另据记者了解,《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的出台也意味着明年起,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将可获得由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的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托养服务。而这些将有助于帮助更多残疾人建立生活信心,更好回归社会。

(张迎迎)

【责任编辑:张天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