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结伴到法院 告同一“前男友”

两名女子结伴到法院立案,同时要起诉同一“男朋友”丁某,称其在恋爱期间向二人借款数额达4.8万元,借钱后却人间蒸发。经了解得知,丁某以同样的方式接近张女士并向其借款,总计2.8万元。

两女子结伴到法院 告同一“前男友”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2019-02-2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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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子结伴到法院立案,同时要起诉同一“男朋友”丁某,称其在恋爱期间向二人借款数额达4.8万元,借钱后却人间蒸发。于是二人相约到法院,分别将丁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欠款。记者今日获悉,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2017年8月左右,王女士在网络上认识了丁某,两人互通信息后确定了恋爱关系。12月19日,丁某以吃饭钱包丢失为由向王女士借款5000元,承诺一周后归还,王女士深信不疑,通过微信将钱转给了丁某。12月25日,丁某又以手机损坏为由向王女士借款6330元,承诺十天后归还。12月28日,丁某又称需要交物业费,向王女士借款3000元。12月29日,丁某又向王女士借款2000元。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小金额的借款,共计4000元。以上所有借款,丁某均没有归还。王女士索要无果后,找到丁某,丁某承诺还款并打了2万元的欠条,但随后他却玩起了消失。

王女士根据丁某所说的住址去找他,发现那个地址是假的。随即又去到丁某自称工作的某知名外企,却被告知查无此人。正在王女士因完全联系不到丁某,束手无策的时候,张女士主动联系了她。

经了解得知,丁某以同样的方式接近张女士并向其借款,总计2.8万元。至此,王女士意识到丁某是有预谋的欠款不还。因此王女士和张女士相约一起到法院起诉丁某,要求其偿还欠款。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均已被法院受理,等待进一步审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白龙

通讯员 何婉如

(白龙)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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