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湾消息报》(GulfNews)1月27日报道,本周日阿联酋内阁通过了一项阿联酋商业机构法修正案,允许商业代理公司成为公开上市企业。
代理商是阿联酋境内常见的一种商业形式,多数情况下由家族所有的阿联酋企业与国际代理商或分销商签订协议成立。此次修正法案将允许代理商从本国股市募集资金。
周日内阁发布的声明称,此次修正是为了保证代理商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刺激本国项目市场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此项修正案将有助于提振本国股市。允许代理商IPO将创造更多的投资机遇,并在更长期内刺激二级市场,活跃的二级市场和初级市场会相辅相成。
此次阿联酋内阁会议还通过了组建外国直接投资委员会的决议,该委员会主席将由阿经济部长担任,委员会成员来自各相关政府部门。
阿联酋内阁还支持建立海合会支付体系,打通海合会各成员国的支付系统,委任由海合会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成立的独立公司来拥有、运营及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