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上午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潘显政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图为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陈杰 摄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们关心的问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请问这样的规定有什么样的意义?另外有很多农民朋友很担心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没有分到地的新增人口怎么办?另外进城落户之后这些承包地会不会被收回,面对这些困惑和担心我们农业部是怎么考虑的?
韩长赋:我认为你提了一个重要话题,我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做十九大报告时,当他讲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讲到这儿的时候,全场响起了长时间热烈的掌声,我觉得这反映了大家对土地制度的关切,也反映了对中央决策的拥护。我认为这是一个充满政治智慧的重大制度安排,是送给广大农民的一个政策大礼包。你方才讲有什么意义?我想意义很多,至少有这么几条:第一,这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进行了两轮承包,大家都知道,开始是一个15年,后来延长30年,这次承包讲的到期之后下一轮承包再延长30年,将使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在75年,这是体现长久不变的,而且这意味着今后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会改变,也意味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会改变。这给农民吃了“定心丸”。无论是拥有承包地的农户还是流入承包地的新型经营主体,大家都有了稳定的预期。
第二,这有利于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家都知道,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适度规模经营。适应土地流转的需要,中央出台了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办法,此前我也写过文章,解读过这个政策。现在又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实际上实现了土地承包“变”和“不变”的辩证统一,可以说这是农村改革重大的制度创新,既满足了农民稳定承包权的需要,又满足了流转经营权的需要,所以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发展现代农业。
第三,这个政策安排与第二个百年战略构想在时间节点上高度契合。新一轮承包期再延长30年,时间上大体是在2050年前后、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的时候,届时我们国家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那时候国家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城乡人口结构,包括城乡关系、工农关系都会发生更大的变化。再延长30年,既稳定了农民的预期,也为届时进一步完善政策预留了空间。所以我说这是一个充满政治智慧的制度安排。这项改革十九大提出来以后,农业部按照中央的部署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要确保决策落实、政策衔接能够平稳过渡。
关于你方才提到的两个问题,也有一些农民关心,比如如何考虑人口增减变化,有些确实二轮承包没有拿到地,有多种因素,有的是新增人口,有的是当时粮价低,搞农业收入低,然后出去打工了,就没有参加二轮的延包,这种情况都有。还有你讲的如何处置举家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的问题,农业部也在研究,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具体的政策,指导地方来妥善解决。
关于解决地多地少的问题,总的原则还是坚持承包地大稳定、小调整,尊重农民意愿,在政府的指导下通过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总体上承包地要基本稳定。我想这里特别说一点,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不能完全依靠无限的细分、均分有限的土地资源,因为中国人多地少,地块越分越小,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通过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通过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统筹解决这个问题。关于举家进城落户农户的承包地,现有的政策是退与不退尊重其自愿,鼓励他依法有偿的退回村集体。到二轮承包到期的时候,也将会依法和依照农民群众的集体意见来解决这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