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照顾弱者”理念引争议 :行人是否是弱势群体

作者:魏婧 来源:中国网
2016-09-13 14:59:13

道交法“照顾弱者”理念引争议 :行人是否是弱势群体

2016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组在北京进行执法检查,在当日的座谈会上,专家学者们围绕道交法中“照顾弱者”的理念展开热议。中国网记者魏婧 摄

中国网新闻9月13日讯(记者魏婧)“我们都知道,道交法和其他类型的法律在责任界定方面是有差别的,它的一个重要理念是‘照顾弱势’,这导致了很多交通事故在界定时出现问题。”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组在北京进行执法检查,在9月7日下午的座谈会中,交通运输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王丽梅提出了上述问题,引发了与会专家学者们的一场大讨论。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文简称“道交法”),并于2004年正式施行。事实上,多年来关于该法关照弱者的争议从未停止。

该法七十六条中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无责的也要定一部分责任,好让它能出保险,出钱赔偿,看上去解决的是弱势群体得不到帮助的问题,是街坊邻里平平安安的和谐做法。”王丽梅说,“但中国的法制建设走到今天,这种做法已经弊大于利了,它最大的弊端在于导致了交通参与人责任意识的下降。”

北京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指出,与大陆不同,在香港路口时是要求机动车快速通过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交通效率,所以遇到红绿灯时行人需要让车先行。

“但在香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大部分是大陆人,就是因为他们养成了你得保护我的习惯,没有红绿灯概念,在国内敢穿行,在香港也敢,这是不对的。”黄海波说。

他强调,如果行人随便横穿马路,被机动车撞到还能获得赔付,这实际上是在纵容他养成不好的交通习惯。“这对于弱者不是保护,而是害他。”

那么,目前的道交法判断行人是弱势群体的标准是什么?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温慧敏对此指出,判断是否是弱势群体,不在于是不是有钱或拥不拥有车,而在于使用道路时开没开车。谁的速度快谁就是强势,谁的质量大谁也是强势,因为速度快、质量大导致在两者冲撞时会占优势。从安全的角度来看,谁容易受伤谁就是弱势,在道路安全领域,最容易受伤的肯定是行人,其次是非机动车驾驶人,然后是机动车驾驶人。

“从这个层面上看,道交法遵循的不是简单的方便群众的原则,而是说一定要规定比如我们在进行安全的保护和路权优先等级上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这样一个顺序。整个法是围绕人的安全来制定的。” 温慧敏建议,道交法中应该将这一点加以明确。

为什么大家关注弱势群体?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交通项目主任刘岱宗说,“行人在交通行为里被认为是弱势,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行人,哪怕你开车,你也会从家走到停车场或者商场,所以关注行人就是关注所有人,这是法律里面最关键的一个内容。”

那么,在交通事故中关照弱者的理念在全球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刘岱宗表示,联合国在很多发达国家推出了道路交通安全全球零伤亡愿景行动计划,而所有的零伤亡愿景都非常关注弱势群体。

2013年世界卫生组织相关报告指出,从全球来看,在交通事故中,50%的伤亡者是行人与自行车和两三轮机动车的使用者。2009年公安部相关研究表明,在中国发生的交通安全伤亡事故当中,这一数字提高到了70%。

“要把它降成零,当然首先要关注行人、自行车和两三轮机动车,不然到不了零。” 刘岱宗说,“当然,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有行人不遵守规则的特例,但这不能掩盖大多数伤亡者是上述群体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