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力“海绵城市”建设 呼吁公众全员参与

作者:刘鹏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07-06 08:46:20

中新网郑州7月5日电(刘鹏)“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水‘释放’后再加以利用。”5日,河南官方权威发布了新一代雨洪城市管理概念——“海绵城市”的实施情况及目标要求,同时呼吁社会公众全员参与之中。

“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中存在‘重地上轻地下’、‘重工程手段轻自然方法’的倾向,忽视了城市水生态系统应有的吸纳、渗透、滞蓄、净化等功能。城市不但不能应对超标准降雨、局部强降雨及内涝和初期雨水地表径流污染等问题,也浪费了宝贵的雨水资源。”

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住建厅副厅长郭风春开场直陈城建发展及雨洪管理中的短板,并对“海绵城市”作以诠释。他介绍说,“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将其称之为‘水弹性城市’。

郭风春说,建设“海绵城市”,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同时保障城市安全,提高新型城镇化的质量。

据知,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后,河南高层高度重视该项建设工作。要求全省强化城市雨水径流的排放控管,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地貌对降雨的积存、渗透和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自然循环,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综合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就在不久前的5月12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对各地明确提出了需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以及对100万城市人口以上的特大及大城市、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5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面积原则上分别不少于30平方公里、15平方公里、5平方公里。

“积极推进海绵型生态水系建设、海绵型绿地系统建设、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海绵型小区和单位建设,是河南下一步全面推进海绵建设的四个工作重点。”郭风春表示,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2016年年底前,河南各直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建成1条以上海绵型生态水系;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主要河道完成生态改造。

实施意见同时指出,公园绿地要因地制宜建设小微湿地、雨水花园、植被缓存带等,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作为绿化喷灌和景观用水;各地道路和广场建设的排水方式,要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纳,新建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要使用透水铺装;对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要配套蓄水设施,收集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及道路清洗保洁等;对于老旧小区改造也要同步考虑海绵城市建设。

郭风春在当日的发布会中呼吁称,“海绵城市的建设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就能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公众要做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如在房前屋后建设各类雨水花园、绿色阳台、屋顶菜园等,以期建设成千上万的“海绵社区”、“海绵校园”、“海绵公园”。

郭风春说,应在全社会普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让海绵建设蔚然成风,成为一种自发、自觉、自愿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