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法,促慈善

作者:罗望舒、曹音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3-11 16:55:59

“一个烂苹果”

来自壹基金的李劲解释:“在慈善行业,总是一个烂苹果,糟蹋一整箩。违法行为危害了整个行业,因此,加强监督,让普通大众更热心于慈善显得尤为重要。”

阚珂解释,该立法提案着力于促进慈善行业的发展,提高公众意识,鼓励更多人捐款。

他还说:“过去几年间,捐款总额达到了1000亿元。这听起来很多,实际上却并非一笔大数目。”

伦敦慈善援助基金会于2015年11月发布了全球捐款指数,该指数显示,中国人不太乐意捐款给慈善机构,也不愿意做志愿服务工作。在145个国家及地区参与的调查名单中,中国竟排名倒数,仅仅位于布隆迪之前。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公众对慈善意识的缺乏以及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我们希望新慈善法能够有系统地管理慈善机构的建立、运营及捐赠途径。慈善行业管理体制越加严谨,我们才会收到越多的慈善捐款。”阚珂说道。

全国政协委员、东华三院前任董事会成员方黄吉雯(Fung Danlai)表示:“正如许多国际非政府机构帮助他们国家的困难人群那样,中国非政府部门在本国的力量同样不可小觑。因此,慈善机构应该为帮助弱势群体发挥其重大作用。”

“香港东华三院已有150年的历史,它是香港历史最久远及最大的慈善机构。在香港,每一个家庭都受到过来自东华医院的援助。这才是一个非盈利机构该做的事情;这样的慈善组织才是政府的得力助手,助人于危难之中。”她说道。

方黄吉雯还表示,中国内地的社会机构需要提高管理透明度和补充资金,建立一个全面的法律框架是重中之重。她提出:“慈善机构和相关人员应该遵循法律。新慈善法必须准确起草。慈善机构应该得到科学管理,这样,它们才会妥善使用善款帮助有需要的人。”

阚珂在人大会议上指出,想加入慈善行业的个人及机构因繁冗的登记手续望而却步。最新起草的慈善法明确规定要简除烦苛,简化慈善机构登记手续。与此同时,慈善法草案同样也包含了慈善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慈善机构也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这是件好事情。毕竟,善款不属于慈善机构,慈善机构也不能私自挪用善款。并且,公众有权利知晓善款是否得到妥善使用。”他说。

中国慈善总会成员李玉林指出,新慈善法将对慈善部门简政放权。“现在,所有社会组织都要求在民政部门登记,也需要在某个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而这个政府部门就是社会组织的监督部门。这样看来,程序如此繁杂。然而,福音降临:新慈善法将改变这一繁琐的程序。

壹基金成员李劲坚信,此项新慈善法将给予慈善机构更大的自主权。他说道:“慈善立法是个特大喜讯,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草案详细阐述了慈善机构和募捐个人允许就管理成本协商协议。”

按照当前的慈善法来看,个人募捐管理成本,包括员工工资在内,达不到年度募捐善款总额的10%。新慈善法有可能准许慈善机构和募捐者达成双边协议,即多少比重的善款能够用来支付员工薪水及其它开销。

海外关注

此次立法提案备受海外关注。

“新慈善法的起草是社会良性发展的体现。此次立法提案力图建立慈善文化,保障慈善机构、募捐者、志愿者、受益人及慈善行业工作人员的权利和利益,”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国家首席代表麦格蕾女士(Pia MacRae)在给中国日报发的一封邮件中写道。

麦格蕾女士强调,对慈善行业进行有效监管可以树立公众威信:“我们对新慈善法最大的的期盼是,在确保慈善行业管理合理、体制透明的同时,只要人们能够认可慈善事业并鼓励慈善事业的发展,那么新慈善法将会是中国慈善行业蓬勃发展的催化剂。

与此同时,摩根大通亚太地区全球慈善董事长戴安娜•崔(Diana Tsui)表示,此项法案将加大透明和监管力度。“实力强、信誉好的非政府组织必须兑现捐款承诺。随着新慈善法的落实,民间组织将更加透明负责,实实在在地为慈善事业做贡献,”她在写给中国日报的邮件中写道。

慈善行业专业人士一直在为新慈善法的实施进行争论,且许多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已提交有关新慈善法的议案及建议,壹基金的李劲表示落实新慈善法仅仅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第一步,慈善事业发展同样需要慈善机构尽职尽责。

“如何依据草案中的条款开展慈善活动,如何修订过时的管理制度,这些都是尚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为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我们得继续研讨这些问题,”李劲说。

(译者:兰欣 编辑: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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