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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10月30日电(记者 杨泽坤)记者10月30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起草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对正当防卫相关法律制度作出细化。
征求意见稿明确,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行为,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
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同时,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侵害自己,再以制止不法侵害为名侵害他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不属于上述制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