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嵌入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动采购管理与绩效管理同频共振,切实让每一笔采购资金都花得值、用得好。
采购前绩效先行,把好需求“编制关”。坚持“无绩效目标不安排采购”,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同步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采购需求进行充分论证,从源头上防止超标准、超范围采购,确保每一项采购都有明确的使用目的和效益预期。
采购中规范操作,把好执行“程序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集中采购目录要求,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同时对照绩效目标跟踪采购执行进度,对采购周期明显滞后、履约存在风险的项目及时预警提醒、督促整改,防止“重采购、轻履约”,保障采购项目如期落地见效。
采购后跟踪问效,把好结果“运用关”。采购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并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采购标的是否满足需求、服务质量是否达标、资金节约效益是否显现,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同类采购预算安排和采购方案调整的重要参考,形成“采购—履约—评价—改进”的管理闭环。
下一步,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机制,强化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责任,以高效规范的采购管理助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王艳艳)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我网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新闻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