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杯”“可乐罐”竟是电子烟伪装的“马甲”;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本身就是违法行为;面对网络上的“屏幕共享”邀约,要果断说“不”……
近日,“青春有你,共护成长”普法进校园活动在汕头市实验学校举行。本次活动由汕头市烟草专卖局、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汕头市龙湖区烟草专卖局联合主办,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承办,汕头市实验学校协办,活动以法治宣讲、互动答题、节目展演、法治摊位等形式,为学生送上一堂既有“法味”又有“趣味”的法治教育课。
划出成长的安全线
课堂上,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陈新亮以《法治护航 平安成长》为题,聚焦交通安全、防范网络诈骗、远离学生欺凌三个与校园生活紧密相连的话题。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陈新亮分享《法治护航 平安成长》。
在交通安全部分,陈新亮特别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未满年龄上路本身就是违法,一旦出事,骑行者要承担责任,监护人也要承担赔偿。”他叮嘱同学们,头盔是骑行的生命防线,务必全程规范佩戴;乘车时前排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拒绝乘坐超员、无牌无证车辆。
针对网络诈骗,陈新亮结合游戏诈骗、刷单诈骗、冒充熟人等常见手法逐一剖析。“诈骗分子常以免费送皮肤、低价卖账号为诱饵,诱导加好友,再以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甚至诱导开启屏幕共享盗刷资金。”他反复提醒同学们:切勿开启屏幕共享,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谈及学生欺凌,他介绍了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财物欺凌五种形式,并给出应对“三步法”:勇敢拒绝、迅速撤离,保护自身安全;及时固定、保留证据,对伤痕和网络辱骂记录留痕;主动求助、绝不隐瞒,第一时间告诉信任的老师或家长,必要时拨打110。
对第一口烟说“不”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把电子烟伪装成奶茶杯、可乐罐、卡通挂件,用果味包装制造“时尚无害”的假象。汕头市龙湖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法规管理员纪汶君以《守护青春,远离电子烟》为题,带同学们揭开电子烟的“伪装面纱”。
汕头市龙湖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法规管理员纪汶君分享《守护青春,远离电子烟》。
互动环节,一个个问题抛向台下:“伪装式电子烟经常伪装成哪些熟悉的东西?”“商家无法判断顾客是不是未成年人时该怎么办?”“发现违规电子烟可以拨打哪些举报电话?”
活动现场设置互动答题环节。
在抢答中,同学们记住了答案——法律只允许销售烟草口味的电子烟;商家无法确认年龄时,应当要求顾客出示身份证件;若发现违规销售电子烟,可拨打烟草监管12313或报警电话110举报。
参加活动的学生踊跃参加答题。
普法课堂“活”起来
让法治知识可感可及,是这堂课的另一个着力点。
双排键演奏《听,秦王破阵乐》以激昂旋律为节目展演开场;同学们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拒绝伪装陷阱》与歌曲《稻香》,把电子烟陷阱搬上舞台,以鲜活生动的舞台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让法治教育不再枯燥。
课堂之外,学校礼堂外还设置了法治互动摊位。“执壶守规”把传统投壶与普法结合,箭矢需精准投入“文明守法行为”区域,避开涉烟违法区域;“严守法线”则借用“穿越火线”的闯关概念,寓意守住法律底线——法律就是不能触碰的火线、红线。
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电子烟危害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内容开展宣传,旨在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青少年犯罪,营造平安和谐校园。
图片授权:杨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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