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拥有“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两张世界级名片。近年来,荔波县公安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理念,紧扣县委县政府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中心工作任务,坚持以生态警务守牢发展底线,全力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全力护航世界级旅游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真实探索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的路径,为生态修复发展与创新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荔波生态警务样板”。
一、实施立体化防控,加固生态安全防护网
聚焦国家级茂兰自然保护区、大小七孔景区等重点区域,整合科技警力和社会群防力量,从源头上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一是强化科技智能巡护。依托“智慧荔波”数字化监管平台、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及旅游警务VR智慧管控平台等,打通生态监测、视频巡查、警力调度数据壁垒,实现重点生态区域可视化、智能化管控。通过利用无人机、监控卡点和辖区派出所巡逻警力,适时对核心景区、深山密林、工作盲区等开展常态化空中和地面巡查,精准排查非法捕猎、乱砍滥伐、违规野游等风险隐患,有效提升生态监管覆盖面和精准度。2025年以来,共开展空地一体化联合巡查行动130余次,及时发现处置保护区和景区各类违法行为30余次,救助野生动物12次,收到“处早、处小”的效果。
二是强化日常工作布控。结合全县生态资源和旅游业态分布广的特点,全面整合荔波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樟江景区治安派出所、茂兰保护区治安派出所和各辖区派出所等警力,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重点林区纳入网格化管控,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逻、分层防控”工作措施,加大巡逻频次,提升见警率和管事率。2025年以来,共联动全县护林员和各个村组网格员队伍,累计开展各类巡查1200余次,有效防止了重大涉林和火灾案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边界管控机制。严格区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各项管控标准,加大与樟江风景管理处、茂兰保护区及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工作联动,严禁落实经营性活动和违规人员进入,实行封闭式守护,严防游客踩踏、破坏各类保护植被和野生动物。2025年以来,共劝阻违规野游行为200余起、劝返私自进山探险游客300余人次,既杜绝迷路失踪、涉水遇险等安全事故,又有效保护区原生植被、珍稀动植物独特景观资源。
二、聚焦主责主业,严打生态领域违法犯罪
荔波县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破坏野生动植物、污染生态环境、损毁林地植被等突出违法问题,重拳打击各类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从根本上守护生态环境。
一是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聚焦非法猎捕、贩卖、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采伐林木、违规野外用火等重点违法乱象,常态化开展“昆仑行动”“生态护绿”等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跨区域、团伙化、常态化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坚持惩教结合,对查获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将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放生工作。2025年来,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51起,移送起诉53人,生态修复补植复绿430余亩,救助、放生各类保护动物330余只,有效震慑犯罪维护当地生态平衡和安全。
二是成立基层生态义警组织。全面构建“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生态保护新模式,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全面整合全县护林队伍力量,成立“生态义警队伍”,实现全县各乡镇护林队伍向生态义警队伍的转型。目前,全县生态护林员4230人,护林队长95人,覆盖全县92个行政村,与4325名专职护林员形成“1+N”结对协作模式,提升了生态违法犯罪预防和打击效能。
三是强化源头宣传治理。结合景区旅游旺季人流密集、生态风险高发特点,常态化开展生态安全宣传警示,通过景区广播、点位宣讲、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向游客和广大群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破除违规野游、非法捕猎、随意损毁植被等不良行为。2025年以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入户走访、景区宣讲、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共开展生态普法宣传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有效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三、深化旅游警务服务,助力旅游产业提质增效
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一流旅游城市”职责定位,推动生态警务与旅游服务深度融合,让优质生态资源转化为高质量旅游发展的动能。
一是规范旅游经营秩序。聚焦大小七孔景区、茂兰自然保护区及县城周边旅游乱象,常态化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占道经营、无序摆摊等问题,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2025年以来,共联合交通、市监、文旅等部门开展联合清查整治活动50余次,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5起,实现“小事不出景区、大事快速处置”,全力保障文旅市场平稳有序。
二是优化便民惠旅服务。立足全县旅游资源分布特点,分别在县城和大小七孔景区分别设立6个、8个旅游警务岗点,全力为广大游客提供咨询引导、应急救助、遗失物品找回、安全避险指导等便民服务。同时常态化开展县城区和重点景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步道安全、水域防护、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2025年以来,累计服务救助游客25万余人次,成功找回走失老人、儿童230余人,找回手机、相机、证件等贵重物品1500余件,累计收到游客锦旗、感谢信630余件。
三是持续擦亮旅游女警名片。充分利用旅游警察女子中队这块国字号品牌,将大小七孔、茂兰景区、瑶山古寨、古镇夜游街区、网红旅游公路全部纳入专属警务责任区,推行“平峰常态巡、周末加密巡、节假日饱和巡”梯度勤务,如今年“五一”期间,小七孔单日客流峰值突破8万人次、全域接待游客26.38万人次,但通过落实上述警务勤务机制,假期全县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0%、治安警情同比下降75%,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有力保障全县夜间经济 、假日文旅市场平稳运行。
四、健全协同机制,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体系,推动生态保护从“单打”向“共治”的转变,构筑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长效屏障。
一是建立林草警长机制。对应全县各乡镇、村(组)基层组织建设,分别成立县、乡、村三级林草警长,并同步建立各级林草警长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季度联席会议2次,分别听取各级林草警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动态,有效增强工作合力,提升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实效。
二是健全常态联动机制。建立公安、林业、环保和属地乡镇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生态保护风险,梳理治理短板,有针对性推动整治工作。同时,针对节假日、旅游高峰期、森林防火关键期,开展联合巡查、管控和整治活动,统筹解决治理难题问题。2026年以来,累计清理保护区、景区及周边乱象点位23处,查处违规揽客、扰乱游览秩序行为31起,有效杜绝重大涉旅刑事案件发生。
三是深化基层共治机制。依托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生态治理、旅游治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群防队伍等本土基层组织优势,建立生态保护志愿队伍、旅游治安联防队伍152人,推动生态风险排查、旅游秩序维护、政策宣传等工作下沉基层,实现生态红利的转化。通过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景区吸引力,带动周边民宿、餐饮、手工艺等300余户产业发展,每年增加农户收入1.1亿余元,实现了“护生态、稳治安、促增收”的工作目标。(荔波县公安局 蒙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