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年少失足,不该定格青春的模样;一纸不起诉决定书,给予少年纠错向善的机会;一场协同聚力的帮教,铺就重返校园的归途。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红润少年”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动学校凝聚保护共识,护航少年重返课堂向阳成长。
2026年暑假期间,未成年人郭某在本地某饭店兼职务工,工作过程中与同事王某发生口角冲突,争执中郭某致王某轻伤一级。9月16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并开展社会调查,综合考量后,于9月22日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依法对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协商,校方同意接纳郭某返校正常就读。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来不是简单地办结一个案件、出具一份文书。”承办检察官表示,不起诉决定,只是给迷途少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真正的挽救,在于打通回归家庭、社会的堵点。
“红润少年”守护的不只是案件里的孩子,更是他们未来的人生。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依法履职与温情帮教并重,持续联动家庭、学校等凝聚保护合力,用检察蓝为青春护航,让失足少年卸下包袱、重拾希望,在法治阳光下重新出发。(供稿:确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