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天柱县法院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府院联动、多元解纷,把矛盾化解阵地前移到乡镇、村居、群众身边,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一起历时多年的承包地纠纷中,当事人因历史原因长期未能正常使用,多次寻求调解未果后诉至法院。天柱县法院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多起同类矛盾统一化解。“民生无小事,”若一判了之,虽能很快分清是非,但却难解群众心中积怨。
为了“把道理讲透,把心结解开。”承办法官主动跳出常规思维,联动当地镇政府、综治中心,召集村干部及相关群众召开专项调解座谈会,把法理、事理、情理摆到桌面上。
法官通俗易懂的讲解,逐步打消了群众的顾虑。各方当场达成和解,并表示今后依法理性处理争议。
天柱县法院通过延伸司法职能,将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变“被动审理”为“主动治理”,在源头处消弭隐患,在基层中筑牢防线。这种深耕基层、贴近群众的司法实践,不仅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更促进了邻里和睦与社会和谐,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黔东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力。(彭露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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