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发起成立教育法治联盟

中国人民大学发起成立教育法治联盟

来源:中国日报 2026-10-1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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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10月16日电(记者 邹硕)10月13日,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教育法治联盟成立大会暨教育法治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马怀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华东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郭为禄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王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教育室原主任叶齐炼,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首都师范大学资深教授、教育学科首席专家劳凯声等出席。来自全国数十所科研机构和高校、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会。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郑新业主持开幕式。

马怀德表示,教育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教育法典是对教育领域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对于实现建成教育强国的宏伟目标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教育法典编纂研究正日趋深入,教育法治联盟成立正当其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办学治校水平的有力保障。他希望教育法治联盟把准政治方向、价值取向与实践导向,服务教育立法,强化教育法治实施体系研究,提炼教育法治领域的标识性概念与原创性理论,合力打造教育法治知识共同体、学术共同体、创新共同体,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耿宝建指出,研究编纂教育法典,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强国建设决策部署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教育法律规范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立法工程。教育法治联盟的成立,为统一教育领域法律适用、实现教育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搭建了新的协作平台。他介绍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教育领域行政案件相关情况,提出要坚持保障合法权益与规范权力运行并重,厘清各类主体的权利、责任与义务;要坚持适度前瞻性与可执行性相统一,夯实良法善治的制度根基;要顺应数智时代教育发展趋势,适配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法治需求;要注重司法实践成果转化,推动理论研究与实务深度融合,促进立法、行政、司法良性互动。

郭为禄表示,教育法治联盟的成立是中国教育法学界勇担学术使命和历史责任的体现,是对时代需求的系统性学术回应,标志着中国教育法治研究进一步从"散点式研究"走向"有组织科研"。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从教育的战略属性和政治属性出发理解教育法治的高度,基于教育的人民属性把握教育法治的温度,在历史纵深与复杂性应对的层面体悟教育法治的深度,直面科技发展的全新挑战保持教育法治的热度,着眼全球化进程中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拓展教育法治的宽度。他呼吁教育法学界更加积极主动投身教育法治建设,推动教育法学研究从"书斋学术"走向"行动学术",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教育法治联盟由中国人民大学发起成立,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育法治联盟倡议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协力推进教育法典编纂和教育法治建设,贯通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协力构建教育法治协同创新机制,立足中国教育法治实践、协力建构中国教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坚持开放创新和面向未来、协力拓展中国教育法治发展的时代空间。未来,教育法治联盟将围绕国家教育法治建设重大任务,持续推进教育法治重大问题和教育法典立法研究,努力形成重大问题协同研究、理论实践深度互动、学术资源开放共享、国内国际交流互鉴的长效机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教育法治的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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