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程建设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强化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浦城县立足县域实际,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协同监管为支撑,建立浦城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联席会议机制,扎实开展招投标系统整治工作,推动招投标领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治经验。
健全组织体系,凝聚整治合力。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县发改和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投标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教育、工信、公安等行业主管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同时,下设招投标监管、政府采购监管两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县发改和科技局、财政局局长担任组长,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及办公室挂靠单位,形成“统一指导、分口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规范议事流程,严把审核关口。根据项目招标金额设置差异化审议流程,实现分级管控、精准发力:一是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召集班子会审议,审议后报联席会议专项工作组备案;二是1000万元至2亿元项目,提交呈报表至招投标监管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县长会同挂项目领导,召集专项工作组成员、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单位负责人审议;三是2亿元以上项目,由常务副县长会同挂项目领导,召集相关人员审议。所有上会材料须经专项工作组严格审核,重点审查招标文件合法性、投标人资质设置、评标办法、最高控制价等关键条款,坚决杜绝“明招暗定”“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规问题。
强化全程监管,巩固整治成效。依托在线监管平台,推进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实现招标流程全程可追溯。整合多部门监管力量,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肢解发包、化整为零、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对国有企业实施的财政性资金项目,明确其招投标事项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实现整治范围全覆盖,推动浦城县招投标领域秩序持续规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今后浦城县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持续优化分级管控、全程溯源监管机制,以规范透明的市场环境保障重点项目提速增效,持续激活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以上内容为推广信息,所涉及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消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