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南昌。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部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巨著”正式施行半月,江西这片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上的绿色变革,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法治重塑。
在8月3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学好用好生态环境法典 共建共治美丽江西”新闻发布会上,一组组数据与举措透露出强烈的信号:江西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精度,将“纸上的法律”转化为“行动的指南”,一场关乎绿水青山的法治实践正在赣鄱大地纵深推进。
祛“模糊”之弊:裁量基准的“毫米级”精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公平性在于裁量的精准。面对生态环境法典带来的新规则、新标准,江西率先亮出的“利剑”是裁量基准的全面“刷新”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6)》,已与法典同步施行。这部被基层执法人员称为“实操宝典”的规定,摒弃了以往宽泛的裁量空间,引入全国通行的多因子百分比裁量模式。它并非简单罗列法条,而是紧扣法典中监测、环评、排污许可、水气土固废等十二大核心领域,细化了265项裁量基准。
“我们不仅要罚得对,更要罚得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吕旭华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意味着,企业的违法事实、整改态度、危害后果乃至主观过错,都将被量化为具体的裁量因子,实现“同案同罚”,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和公众的审视。这种“毫米级”的精度,不仅是对企业的震慑,更是对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呵护。
破“旧规”之困:法规清理的“断舍离”革命
一部新法典的诞生,必然伴随着旧有规则的“新陈代谢”。江西在这场维护法治统一的“大扫除”中,展现了果敢的“断舍离”决心。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江西对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地毯式梳理。发布会上透露,省人大常委会已废止了包括《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在内的4件法规和1件决议,修改了12件法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废止了6件政策性文件;省生态环境厅自身也带头废止了2件规范性文件。
这不仅仅是文本的删除,更是治理逻辑的重构。从“九龙治水”到“一典通达”, 江西通过清理,剔除了与法典精神相悖的陈规,确保了上位法与下位法的无缝衔接,为法典落地扫清了制度障碍。
聚“共治”之力:从“政府独奏”到“全民合唱”
生态环境治理,绝非生态环境部门的“独角戏”。在推动法典宣贯中,江西探索出了一条 “协同共治、精准普法” 的新路。
8月13日,一场汇聚全国人大环资委、民建、农工党等多方力量的“生态环境法治大讲堂”在南昌开讲,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的授课,让法典精神直达党派干部与基层执法一线。与此同时,南昌市构建了“学、执、守、宣”四位一体体系,将法典学习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必修课;赣州市则在法典施行首日,连续对3起环境违法行为亮剑,以实战检验法典威严。
更值得关注的是,普法形式正变得“潮”起来。从“百万网民学法律”专场竞赛到普法微短剧《逆流迷踪》,从手绘条漫到“每日学法”线上答题, 江西正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植入人心。
2026年的这个夏末,赣鄱大地不仅迎来了秋实的丰收,更播下了生态环境法治的种子。从精准裁量的制度革新,到破除藩篱的法规清理,再到全民参与的普法大格局,江西正以实际行动,将生态环境法典这部“绿色宪法”的威严与温度,镌刻在红土地的高质量发展征程上。
【以上内容为推广信息,所涉及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消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