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8月25日电(记者 杨泽坤)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新增的条款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算法对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配送进行工作调度的,应当考虑行驶限速要求、路况、天气等因素,建立完善订单分配、时间预估、路线规划等算法规则;不得利用算法、平台规则等,强迫、纵容、默许其从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草案还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监测其从业人员驾驶行为,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享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