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坤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2026年2月,商务部发布第11号、第12号公告,以法治化精准监管警示日方,促其摒弃军备扩张行径、恪守和平发展底线。但日本高市早苗内阁未能正视警示、及时纠偏,反而持续加速再军事化布局,接连突破战后国际秩序红线,区域安全风险加速累积。针对日方持续冒进的“再军事化”和拥核危险动向,6月29日,商务部宣布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第二批对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第二批对日关注名单,进一步从严阻断两用物项违规流入日本军事领域的通道。此次出口管制举措合规克制、靶向精准,有力遏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抬头滋生的安全风险,充分彰显中国立足国家安全和区域和平大局、以务实行动坚定捍卫二战胜利成果与地区稳定秩序的决心。
一、日方持续推进军事化冒进,区域安全风险持续攀升
面对中国出台的对日出口管制举措,日本政府并未收敛激进安全保障政策,反而在历史认知、军备建设、核政策调整、域外防务联动等方面不断突破约束,助长“新型军国主义”势头,加速推进再军事化进程,对东亚安全稳定构成系统性冲击。
历史认知偏差继续固化。商务部公布第11号、第12号公告以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向靖国神社供奉祭品,多名国会议员借靖国神社参拜、专题研讨等场合频频抛出历史修正主义论调,刻意消解战后和平共识,为国内军备扩张营造舆论环境。伴随修宪势力掌控国会众议院超三分之二席位,日方加快清除修宪程序障碍,推动将自卫队写入宪法,持续虚化和平宪法第九条约束。
军备扩张力度不降反升。日本连年上调防卫预算,集中资源投向远程打击装备、新型军工技术研发,配套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引导本土制造企业深度参与军工项目,依托两用物项补齐进攻性装备产业链;2026年4月,日方正式修订《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放开杀伤性主战装备出口限制,全方位拓宽军工产业发展空间。
核心安保原则不断松动。无核三原则与专守防卫两大战后安保底线接连遭到突破试探。日本政界不断炒作调整无核三原则,拥核风险持续抬升;常规防务加速升级,提前一年在熊本、静冈驻屯地实战列装射程千公里级“25式”远程反舰导弹与高速滑翔弹;6月向南鸟岛部署远程导弹装备,搭建前沿打击支点。日方还计划年内推进安保三文件修订,扩充对敌基地反击能力,系列军备动作彻底背离专守防卫政策,军事进攻性特征愈发凸显。
域外军事布局持续扩张。日本深化与菲律宾防务合作,推进双边《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磋商,推进护卫舰、教练机等装备对菲输出计划,持续拓展境外军事活动空间,加剧区域地缘局势复杂化,对外军事扩张意图明确。
上述动向表明,日方对中方善意警示置若罔闻,再军事化进程较第11号、第12号公告发布前更为激进。放任此类风险蔓延,将直接威胁中国国家安全,破坏东亚和平稳定格局。日方一系列冒进行径,充分印证中国升级精准管控的现实必要性。
二、依规实施精准管制措施,举措合法正当且克制有度
针对日本政府持续军事化冒进带来的安全隐患,商务部出台新一轮两用物项出口管控举措,将部分日本实体分别纳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与关注名单。本次举措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实施,契合国际通行做法,是中国在主权范围内维护国家安全与区域和平稳定的正当举措。
制度体系成熟完备。中国已建立完备成熟的出口管制法治体系,为本次管控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完善、权责清晰,全面覆盖出口领域清单管理、许可审批、风险核查、动态调整等各个环节。中国建立实体分级管控清单、开展最终用户全流程核查,这也是全球主要经济体长期实施的常态化监管制度,属于国际出口管制领域通行成熟实践。与部分国家动辄泛化管制、大范围单边制裁、割裂全球产业链的做法截然不同,中国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权责清晰、边界明确,兼顾安全防控与正常经贸流通,严格恪守国际法基本准则与主权平等原则。
监管设计精准分层。本次管制措施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分层监管。通过双层清单管理模式,精准区分风险主体层级,对助力日本军力提升、服务进攻性武器研发生产的实体实施严格出口管制,从源头阻断两用物项向军事领域违规流转。对用途核查存在不确定性的相关实体强化常态化关注和从严管理,精准锁定风险靶点,避免粗放式监管。这套弹性化、差异化监管设计,既筑牢国家安全风险防火墙,也为合规经营企业保留稳定发展空间,是兼顾安全治理与自由贸易的现代化监管方案,为全球两用物项管控提供中国方案。
实施尺度审慎克制。本次管控举措尺度审慎克制,边界清晰分明。相关管控要求严格限定于涉军风险领域和风险主体,仅针对军事化用途的流转行为,不影响普通民用生产经营活动,不干扰中日民间正常经贸合作。同时,建立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根据有关规定,履行配合核查义务的,可申请移出关注名单,商务部核实后,可以将其移出关注名单。
三、统筹安全与开放大局,稳固中日非涉军领域互利合作根基
中国实施的分级精准管控,目标清晰、边界明确,仅针对助力日本军事扩张的风险主体,以便从源头阻断安全隐患传导。事实上,此举进一步划清军民业务边界,能够为中日正常经贸合作排除不确定性、夯实稳定基础。管控的靶心越精准,开放的半径就越清晰,绝非收缩开放、限制正常双边经贸往来。
当前,中日民用产业互补优势显著,汽车制造、精密装备、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合作空间广阔。中国管控体系严格区分军用风险赛道与民用合作赛道,合规民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业配套、双向投资及货物贸易均不受影响,长期以来形成的民间经贸合作基本盘保持稳固。据日方统计,目前,日本在华布局分支机构近3万家,在全球7万余家海外网点中占比近四成,双边民用产业互利合作、深度交融的现实格局仍未改变。中国日本商会近期发布的《中国经济与日本企业2026年白皮书》指出,超85%在华日企计划未来1—2年维持或扩大对华业务,绝大多数在华日企选择扎根中国,反击了精准管控冲击正常民间经贸秩序的不实之辞。
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同时,中国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稳外资系列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外资权益保障、拓宽市场准入空间,各类普惠性政策同等覆盖在华合规外资企业。针对在华日企普遍关注的供应链稳定、政策透明、审批可预期等合理诉求,中方依托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持续优化民用领域两用物项审批服务,细化合规便利举措,稳定企业经营预期,切实降低民间经贸合作的制度性成本。近期,商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利用外资巩固促优行动方案》,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外资权益保障,主动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充分说明安全边界的规范划定绝非收缩开放,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长远方针一以贯之。
面向未来,日本政府需正视军事化扩张带来的区域安全危害,摒弃激进安保路线,以实际行动恪守和平发展理念,从源头消解管控举措的实施动因。日本工商界也需坚守民用合规经营导向,主动规避军工关联风险。经济全球化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互联互通不可逆转,日本政府唯有摒弃对抗扩张思维,坚守和平合作取向,正视战后国际秩序,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和自身所作承诺,方能推动双边非涉军经贸合作行稳致远,维护亚太地区长期稳定繁荣。(记者 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