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举行“青蓝结对·擎法传承”导师传帮带启动仪式,首批26对师徒现场签订结对契约,正式建立帮带关系。党组书记、院长吴秀恒出席仪式并讲话,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
启动仪式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仙娥详细解读《天柱县人民法院“青蓝结对·擎法传承”导师传帮带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原则、内容和措施,并宣读第一批师徒传帮带结对名单。随后,导师与学员代表分别发言,表达传承司法初心、精进业务能力的决心与信心,并现场签订“青蓝结对·擎法传承”导师传帮带契约,正式建立帮带关系。
据悉,该机制以能力建设和素质提升为核心,遵循“双向选择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因材施教与个性化指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长期培养与短期见效相结合”四大原则。首批共组建26对帮带对子,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方式,帮带周期一般为3年。导师均从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或优秀司法行政人员中选拔,将围绕思想政治引领、业务知识传授、业务技能培养三大内容,通过导师讲堂、案例研讨、庭审观摩、文书互评、实践历练等多种形式,帮助青年干警尽快实现从理论知识到实践能力的转化,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
吴秀恒强调,实施导师传帮带机制,旨在充分发挥资深优秀法官的示范引领作用,加速青年干警的成长成才,为法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他对导师提出三点期望:一是胸怀大局、勇担重任,将传帮带作为光荣的政治任务和事业延续;二是倾心相授、诲人不倦,既传技能经验,又教思想操守,做到“传智慧、帮成长、带文化”;三是教学相长、共同进步,实现传承与创新有机结合。同时,他勉励青年干警要珍惜机会、虚心求教,真正把导师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学到手、记在心;要勤于实践、勇于磨炼,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办案一线,在复杂环境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尊师重道、传承精神,不仅要学好业务本领,更要领悟和传承导师身上的法治精神、为民情怀和崇高品格,早日成长为能担重任的司法骨干。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刘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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