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信息量密集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系统披露了其在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建设方面的重磅举措与显著成效,展现出以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清晰路径。
立法先行,筑牢法治根基
法治是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依托。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廖兵介绍,2025年以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立法工作亮点突出: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专项地方性法规,为精准打击数据造假提供了锐利武器。同时,《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稳步推进,构筑起日益严密的生态环境法治网络。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截至10月底完成各类法制审核170件,为依法行政设置了坚实“防火墙”。
标准引领,擘画“十五五”蓝图
标准是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石。江西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新发布11项地方标准,累计发布标准达61项。展望未来,省生态环境厅正积极谋划《江西省“十五五”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四级调研员罗木根透露,该规划极具针对性:聚焦稀土、锂电、陶瓷、烟花等江西特色产业,破解其污染管控难题;锚定鄱阳湖、国家公园等重点区域,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为“美丽江西”建设奠定坚实技术基础。
损害赔偿,“环境有价”深入人心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在江西深入实践。截至10月底,全省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37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九江市实现立法突破,《九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作为全省首部相关主题立法,首次明确赋予县区级部门办案权限,创新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并对全流程设置明确时限,大幅提升效率。为规范修复实践,江西省还出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建设指南(试行)》,提出六大修复类型,鼓励探索“修复+经营”等创新模式。
刚柔并济,优化执法效能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省生态环境厅构建了“制度+培训+改革+监督”系统措施,通过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事项整合率达52%,检查总量压缩至48%,有效减少多头检查。在具体执法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试行)》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对监测数据造假等严重行为“重拳出击”,对首次轻微违法明确免罚事项,既维护法律威严,也彰显执法温度,推动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履责”转变。
协同推进,探索环境健康新路
江西省同步推进环境健康管理,完成6个监测点1440份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调查,并指导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开展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探索建立风险清单、发展“环境健康+”产业的新路径。
通过这一系列扎实举措,江西正以系统、精准、高效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守护绿水青山,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崭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