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装的门窗,一直拖到现在没付我钱。”近日,在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高酿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原告龙某提起多年未结的装修款,难掩无奈。而被告纪某则满腹委屈:“不是故意不付,是门窗存在质量问题,协商几次都没谈拢。”
时间回到2016年,被告纪某装修房屋,找到原告龙某安装门窗、卷闸门及铝合金栏杆。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纪某尚欠龙某装修款8000余元,并于2024年10月7日出具《欠条》。但此后,纪某以装修质量存在问题为由迟迟未付款,龙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现场,双方就装修质量是否合格、欠款是否应当全额支付等问题争执不下,情绪一度十分激动。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决定暂停庭审,组织双方冷静沟通。法官一方面向纪某释明,若对装修质量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专业鉴定;同时告知,鉴定程序具有相应的流程规范,会产生一定的鉴定费用。另一方面也引导龙某正视装修可能存在的瑕疵,换位思考理解纪某的顾虑。
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双方终于放下隔阂,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纪某当场一次性向龙某支付装修款6000元,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争议。当龙某接过现金时,感慨道:“没想到拖了八年的事,今天终于解决了,谢谢法官。”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让胜诉权益即时兑现,也减轻了双方的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庭 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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