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高酿人民法庭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既保障金融企业合法权益,又帮助借款人化解还款难题。
原告某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龙某通过网络平台签订贷款合同。2022年8月至9月,龙某多次向原告申请借款共计16000元,原告按约足额发放借款。借款初期,龙某均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但在偿还大部分款项后,剩余本息1200余元逾期未付。原告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借款合同、放款凭证、还款记录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快速化解矛盾,郑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龙某,均未能接通。为避免纠纷久拖不决,法官主动前往龙某户籍地走访,然而家中仅有其父母在家,龙某本人外出务工。
在与龙某父母沟通中,法官说明案件情况和拒不还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耐心释明网络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违约责任。随后,龙某母亲联系上龙某,经郑法官电话沟通核实,龙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目前经济压力较大,希望原告能减免部分利息,自己愿意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了解到龙某的实际困难和调解意愿后,法官立即联系原告代理人,积极传递龙某的诉求,同时说明被告的家庭经济状况,希望原告能从化解矛盾、减少诉累的角度出发,给予一定的利息减免。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协调,原告代理人表示可向公司申请减免部分利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龙某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1100元。
达成协议后,被告龙某当即通过微信将1100元案款转至法官账户,法官第一时间将款项转付原告。当日,原告提交撤诉申请,该案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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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杨富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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