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丨斩断“职业背债”黑色产业链

马上就能获得百万报酬,代价只是几年不坐飞机、不住高级宾馆。这样的“诱惑”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陷阱?

说法丨斩断“职业背债”黑色产业链

来源:人民网 2025-10-19 19:03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马上就能获得百万报酬,代价只是几年不坐飞机、不住高级宾馆。这样的“诱惑”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陷阱?

赵某是某影视公司的股东。这天,赵某与顾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赵某在公司中的所有股权转让给顾某。

可当赵某要求公司和其他股东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时,却被拒绝了。

原来,该公司一直存在经营问题。就在赵某转移股权的前两天,公司股东王某刚刚通知其他股东将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打算清算关门了。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公司清算时,股东尚未缴纳的认缴出资应当缴足。而赵某认缴的出资为200万元,实缴只有14万元,还差180余万元。也就是说,赵某刚刚知道自己要补缴180余万元出资后,就把股权转让给了顾某。而顾某,也愿意替赵某白白承担180多万元债务。更可疑的是,顾某在多起执行案件中都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早就已经丧失了出资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了。

其他股东认为,顾某明显有为赵某背债的嫌疑,有可能是“职业背债人”,股权转让不能成立。赵某对此不服,就将其他股东和公司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那法院会如何裁判呢?什么又是“职业背债人”?

说案例、讲法律,本期“说法”带你认识“职业背债人”。(金歆)

【责任编辑:万月英】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