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怀宁县烟草专卖局一名员工在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办公楼二楼平台上有一只翅膀受伤、无法飞行的鸟类。经初步辨识,该鸟疑似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紫背苇鳽。
随即,该局工作人员与怀宁县林业局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了发现的时间、地点及鸟类的受伤状况。林业局工作人员在接到求助后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确认,该鸟确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紫背苇鳽。怀宁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对怀宁县烟草专卖局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行为表示了感谢和赞扬,并表示将把紫背苇鳽带回救助站,待其完全康复且符合放生标准后,再择机放归大自然。
怀宁县烟草专卖局此次及时救助受伤保护鸟类,不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生态保护责任,更彰显了企业担当与人文关怀,为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注入温暖力量。(怀宁县烟草专卖局: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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