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电(记者任奇)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发展情况,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在中国境内生产要求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通知》强调,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不得出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或者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通知》还对本国产品相关成本核算的基本规则和争议处理等作了规定。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束文琦表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和必然要求。中国在 2022 年公布的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政策文件就明确宣示,我国的目标是实现政府采购制度和规则的统一、政府采购数据和资源整合共享、政府采购领域的统一监管和公平竞争。同时,也是我国政府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集中体现。
束文琦认为,《通知》提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无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当然,也要看到,中国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这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进程。更毋庸讳言的是,中国仍然面临着部分国家在原材料、技术和设备贸易方面的长期刻意打压和操控。凡是愿意合作的国家、地区和企业,中国都会积极开展合作。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教授陶启智提出,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政策既优先支持本土产品,又确保国企、民企和外资企业公平参与,体现统一开放的市场导向。
他指出,此举彰显中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深化开放的决心,并有望激发创新动能,拓展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