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以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启动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多部门联动、雷霆执行举措,让“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截至8月31日,翔安法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案件11件14人,已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9件11人,已作出有罪判决7件9人。一组组数据背后,是司法权威的硬核彰显,更记录着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坚定步履。
躲债11年又能怎?终遭严惩!
2014年至2016年间,杨某某因未主动履行多个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据悉,自2016年起,被告人杨某某为逃避执行,以其母亲的名义注册账户并实际控制用于收款及支出,隐藏、转移财产。其中2020年1月至2025年1月,杨某某通过上述账户共计收入219.5万元,支出223万元,其中至少30余万元是其收入的货款。
杨某某到案后,其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后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转移售房款?“老赖”玩脱了!
在罗某与蔡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蔡某某应偿还罗某借款本金15.4万元。2021年3月,蔡某某以264万元出售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并通过担保公司办理垫资过桥20万元。次月,担保公司将剩余房款30万元转账给蔡某某的母亲。蔡某某在明知其对上述生效判决负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仍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蔡某某到案后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后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蔡某坤有期徒刑六个月。
借名藏财千万?难逃法网!
2021年至2024年间,法院先后立案执行6起洪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标的合计87万余元。为隐藏、转移财产,洪某某使用以他人名义注册认证的账号收取工资、盈利等收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经查,上述账号在洪某某使用期间收入共计1000余万元,其中消费支出至少100余万元。
洪某某归案后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积极履行并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法院经审理后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洪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一次次“耍小聪明”的背后,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一笔笔“精心转移”的财产,最终成为将自己送入法网的“铁证”。翔安法院用实际行动证明:任何企图通过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老赖”,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法律的威严不容践踏,胜诉者的权益必须守护。接下来,翔安法院将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通过精准打击、依法严惩,让“躲得了一时”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让每一份判决都落地有声,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翔安”“法治翔安”贡献司法力量。(翔安法院 彭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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