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冒充消防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假借消防大队指导员身份,以部队急需采购发电机为名,骗取被害人范某某人民币29万余元。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孙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办案过程中,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履职,在案件侦查阶段及时批准逮捕,确保了诉讼程序顺利推进;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全面核实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量刑建议,最终获法院判决支持。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在此提醒,国家机关和部队采购均遵循严格财务制度和公开流程,不会以个人名义要求转账或垫资。如遇自称“消防员”“军人”等通过非正规渠道提出代购、垫付等要求的,极有可能是诈骗,应提高警惕、认真核实,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下一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破坏社会诚信、损害公信力的诈骗犯罪,结合办案开展防骗普法,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