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警惕婚姻陷阱 一女子犯罪获刑

【以案释法】警惕婚姻陷阱 一女子犯罪获刑

来源:鲁网 2025-09-0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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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应是基于爱情与信任的神圣结合,然而,现实中却有人将其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近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以婚姻为幌子的复合型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重婚罪、诈骗罪、盗窃罪而被数罪并罚,为广大群众敲响了防范“婚姻陷阱”的警钟。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蔡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相识,随后相约在海拉尔线下见面,并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二人开始同居。同居期间,王某怀孕,蔡某欣喜之余,当即提出结婚打算。然而,王某却刻意隐瞒了自己已结婚的事实,于2023年12月与蔡某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看似甜蜜的“婚姻”背后,实则暗藏玄机。2024年5月26日,王某趁蔡某外出工作,悄然离家,从此音信全无。而在共同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王某不仅瞒着蔡某擅自终止妊娠,还以各种借口频繁向蔡某索要钱财,累计骗取11000元。王某还趁蔡某外出之际,盗走其一枚金戒指,并将其变卖,获赃款7168元用于个人挥霍。经鉴定,该金戒指价值822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综合考虑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数罪并罚的判决:以重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王某退赔被害人蔡某经济损失19226元。

法官提醒

面对相识时间短、急于确立婚姻关系的对象,应提高警惕,理性考察对方人品及婚姻状况,勿轻信表面热情与承诺。结婚须依法至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仅举办婚礼而未登记结婚,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难以有效维护。恋爱过程中如发生大额财物往来,应妥善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票据等证据。发现可能存在欺骗行为或权利遭受侵害时,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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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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