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线上”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以屏幕为“支点”架起护薪桥梁,让“劳有所得”快速兑现。
2024年,张某雇佣高某、李某在平舆某工地从事抹灰工作。完工后,双方经结算,张某应支付高某、李某工资款1.2万余元,张某出具欠条予以确认。之后,在多次催要未果后,高某、李某遂将张某诉至平舆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雅军了解到,高某、李某身处正阳县,张某则居住在湖北省,双方出庭应诉不便。杨雅军深知劳动者最迫切的需求是能够早点拿到工资,而调解则是最省时省力的办法。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杨雅军立刻着手组织双方“线上”调解,借助互联网平台打破空间壁垒。
调解过程中,杨雅军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和意见,核实欠薪事实,梳理争议焦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沟通,寻求纠纷的实质化解。
经过反复沟通疏导,当事人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杨雅军立即趁热打铁,释法明理,向张某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拖欠劳务工资的法律后果,强调“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的法律底线,劝说张某,体谅高某、李某外出打工的艰辛,尽力解决拖欠的工资。
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高某、李某愿意给予一定宽限期,张某承诺在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款。双方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随着电子签名的落下,压在两位工友心头的大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此次远程调解不仅避免了当事人的来回奔波,节省大量时间和费用,也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平舆法院将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拓展线上解纷渠道,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图片由平舆县人民法院 李凯授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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