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夜市发生火灾?报警人被110带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北京一夜市发生火灾?报警人被110带走

来源:中国消防 2025-08-1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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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

接总队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命令

黄村镇狼垡二村房屋起火的警情

狼垡消防救援站3辆消防车、4辆消防摩托

近20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处置

同时

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维持秩序

消防员到场后立即寻找起火位置

发现报警人所称的狼垡二村平房

在夜市内

各店家还在正常营业

现场人头攒动

周边没有火灾发生

消防员和民警的到来

惊扰了现场群众

大家纷纷询问是哪里着火了

现场情况。图源:大兴消防

结合总队指挥中心接警录音

和出警途中与报警人沟通内容

消防员和民警推测

这可能是一起谎报火警

随行民警很快就在一家小餐馆内

找到了电话号码持有者张某某

此时,张某某身上有很浓的酒味

其本人也处于醉酒状态

经过民警核实,确定了张某某正是该火警的报警人。张某某也当场承认其个人在酗酒后拨打119报警电话,随行民警将张某某传唤至黄村镇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处罚决定:

8月8日,在张某某醒酒后,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张某某被处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提示

119火警电话是社会公共资源

是保护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

对消防员来说

警情就是命令

谎报火警,造成警力浪费

很可能影响真正的救援行动

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勿把火警电话当儿戏

请将119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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