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法庭+村“两委”+退休法官联动 巧解家族纠纷显温情

【枫桥式人民法庭】法庭+村“两委”+退休法官联动 巧解家族纠纷显温情

来源:鲁网 2025-08-0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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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法官为了我们的事情尽心尽力,十分感谢!”

“感谢帮我们解决好了,我们还是‘爷仔’……”

近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远口人民法庭联合村“两委”、退休法官,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多户家族成员的山林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纠纷解决后真诚道谢。

林法官与村“两委”工作人员联系当事人

家族山林起纠纷 法庭介入初调解

此前,吴某甲向远口人民法庭的林法官反映,自家竹子被吴某乙联系他人砍伐出售,希望法庭帮助解决纠纷。

林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村“两委”了解情况,得知吴某甲与吴某乙系叔侄关系,涉及的竹子权属存在争议。吴某乙仅为牵头人,砍伐出售竹子是家族内几户人家共同决定,所得6500元价款已由这几户分配,且涉事各方均为同一家族成员。

考虑到纠纷涉及家族亲情,林法官向吴某甲分析,起诉虽符合条件,但可能导致家族成员对簿公堂、伤了和气。吴某甲表示不愿激化矛盾,希望能妥善解决。

随后,林法官联系吴某乙核实情况,其所述与村“两委”和吴某甲反映的基本一致。吴某乙称自己仅是牵头人,卖竹子是大家共同决定,钱也共同分配,自己勤勤恳恳,“不是自己的不要,自己的也不能少”,虽同意调解,但需看其他几户的意见。

借力“亲缘威望”破局 调解过程遇波折

起初,双方分歧较大、态度坚决,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关键时刻,林法官得知本院退休法官袁桂花是双方共同的亲戚,且在家族中颇有威望,当即联系袁桂花协助调解。退休不褪色的袁桂花主动担当,积极奔走劝说,为纠纷化解打开突破口。

然而,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吴某乙因协调其他户意见遇阻而临时变卦。吴某乙的顾虑在于:分钱时是大家一起分,如今处理纠纷却主要由自己出面,且其他几户也不同意协商,自己感到十分为难。林法官再次与吴某乙沟通,最终其同意继续调解,但提出只能负责做通在外一户的思想工作,村内几户的工作无力承担。

多方联动分工协作 纠纷终获妥善化解

针对这一情况,林法官再次联动村“两委”和袁桂花,明确分工、协同发力,分别对涉事几户人家开展释法明理和思想疏导工作,从法律规定、家族亲情等多角度引导各方理性看待纠纷。

最终,在远口人民法庭、村“两委”和退休法官袁桂花的通力协作下,这起涉及多户家族成员的山林财产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远口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此次纠纷虽涉案金额不大,但涉及多户多人,若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法庭通过联动村“两委”、发挥退休法官优势,形成多元解纷合力,不仅减轻了群众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更实质性化解了矛盾,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基层和谐稳定注入了司法温度。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潘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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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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