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达退休年龄仍在工作的超龄劳务者,工作中意外受伤该如何索赔?近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给出答案,明确雇主与超龄劳务者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在某饭馆担任面案工作,2023年12月1日,她在工作时从后厨走向大厅,在后厨门口后仰摔倒,后脑着地。饭馆负责人将其送往海拉尔区人民医院,后因病情加重转至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被诊断为多发性大脑挫裂伤、颅骨骨折等多种伤情,住院56天,花费手术费、医疗费8.1万元,护工费2.2万元。王某起诉要求某饭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6万元。
庭审中,某饭馆提出异议,称王某是退休职工,主张误工费不合理;且饭馆已尽安全保障义务,王某因未处理鞋底、自身高血压等原因摔倒,应承担次要过错责任。王某则提交监控录像等证据,证明饭馆员工事发前用湿拖把拖地,地面湿滑导致其摔倒。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受雇时已过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形成劳务合同关系。某饭馆作为经营场所,对地面湿滑未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但王某在饭馆工作近一年,对清洁规律应有所了解,从后厨走出时未观察地面,未尽合理谨慎义务,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法院酌定饭馆承担70%责任,王某承担30%责任。
法官提醒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日益重要。本案判决既明确了雇主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提示劳动者需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为同类纠纷提供了责任划分参考。法官建议,用人单位可通过购买意外险、加强安全培训等方式降低风险,超龄劳动者则需留存劳务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 (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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