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润遗,以文化人——“宁新聚力筑非遗”中华文化传承团赴宁津开展“非遗+普法”融合实践

以法润遗,以文化人——“宁新聚力筑非遗”中华文化传承团赴宁津开展“非遗+普法”融合实践

来源:鲁网 2025-07-2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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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7月20日至25日,山东科技大学“宁新聚力筑非遗”中华文化传承团赴德州市宁津县,开展以“非遗+”为核心,“非遗+普法”为重点的“三下乡”实践活动。此次行动是团队继2024年“三下乡”省级优秀三下乡实践团队基础上的进行拓展,深入探讨如何灵活的将非遗融入群众生活,标志着高校青年在服务乡村振兴与文化自信建设中迈出坚实一步。

深耕非遗沃土,追寻文化根脉

本次实践以“非遗为媒、法治为魂”为宗旨,依托宁津县深厚的文化资源与非遗基础,团队成员先后走访了宁津杂技、山花剪纸、宁溢醋、蟋蟀罐制作技艺、大柳面、木雕博物馆等10余个非遗点位,围绕非遗产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版权保护、商标注册、合同纠纷等问题展开调研,了解其在传承、产业、法治保障等方面的现实诉求。宁津杂技的刚柔并济、山花剪纸的灵巧精致、宁溢醋的古法酿制,无不展现了非遗文化深厚的地域性与生命力。

图为团队成员与国家级非遗宁津杂技进行合照留念

图为团队成员在两代“山花剪纸”非遗传承人的指导下进行体验

联动法治机构,构建保护合力

非遗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护航。为深入探索“非遗+普法”路径,团队与宁津县司法局进行了专题交流,就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技艺商标注册、乡村普法方式创新等方面进行座谈,并获得多项指导建议。与此同时,团队走进宁津县人民法院,参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环节,以“非遗剪纸版权被盗用”为案例,分别担任法官、原被告、辩护律师等角色,沉浸式体验法治运行机制,提升了对知识产权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

此次与政法系统的对接,不仅增强了高校青年对非遗保护法治路径的认识,也为地方司法力量赋能基层文化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新模型,更为宁津“非遗+普法”这一省级试点做出了开创性探索。

图为团队成员在宁津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图为团队成员在宁津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创意赋能品牌,青年点燃传播引擎

宣传非遗,离不开青年创意与平台运营。依托团队运营的“小程序”“视频号”“抖音”“公众号”等传播矩阵,实践期间团队持续输出多条原创视频、人物访谈、走访记录等内容。在非遗IP打造方面,团队特别设计了“非遗小法官”Q版人物系列,融合法槌、蟋蟀罐、剪纸图样等文化符号,并应用于钥匙扣、冰箱贴等文创载体,打造可视化传播样板。

此外,团队还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遗+普法”青少年讲堂,通过“剪纸讲法典”“我画我说法律故事”等互动课程,让孩子们在体验非遗技艺中潜移默化学习法律知识,达成“寓教于艺”的双重教育目的。与此同时,团队成员与司法局,非遗传承人吕政共同进行“非遗+普法+助农”的有机结合直播,直播观看人数上千人,围绕非遗技艺展示、法律知识问答、创作过程还原等展开互动讲解,并且带动了宁津非遗“宁溢醋”的销量。直播内容不仅让观众“看得见技艺”,也在过程中融入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真正实现“非遗讲故事,法治讲道理”的双向传播目标。

图为团队成员进行“非遗+普法”直播带货

图为团队成员与课堂上的小同学共同绘画非遗小法官

让非遗说法,让法治留香

文化传承要有温度,法治传播要接地气。“宁新聚力筑非遗”中华文化传承团此次三下乡社会实践,不仅让青年学子深切理解非遗之美与传承之艰,更在实际行动中探索了“非遗+法治”双轮驱动的创新路径。未来,团队将继续以非遗为纽带、以法治为保障,持续输出青年方案,为推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与法律意识普及注入青春力量,让非遗文化扎根到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心中。

蔡铭杨 郑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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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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