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法治“童”行 倾心“护苗”

湖南衡阳:法治“童”行 倾心“护苗”

来源:鲁网 2025-06-27 12:01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以法之名,守护成长。今年以来,衡阳市烟草专卖局立足职能定位,坚持多管齐下,主动践行社会责任,统筹推进普法宣传、许可准入、执法监督,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法宣传  泽润民心

(普法宣传现场)

“如果有年轻伢子模样的人到我店子买烟,我看不出来他是不是未成年人,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我该怎么办呢?”

“老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如果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您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在人潮熙攘的城区主要街道,衡阳市局工作人员化身“法治使者”,走进持证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 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重要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沉浸式”普法宣讲,为零售户和消费者答疑解惑,凝聚普法合力。

“像‘奶茶杯’外形的电子烟容易让人上瘾吗?”

“没错,披上‘奶茶杯’‘可乐罐’等外衣的电子烟因外观时髦,容易引诱年轻人,特别是学生群体吸食,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你们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电子烟。”

衡阳市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中小学校举办“普法进校园”活动,详细讲解电子烟的危害和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知识,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面对面解答未成年人提出的问题,引导未成年人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许可准入  守牢关口

“我这个店子距离小学门口已经有几十米了,能不能通融一下,通过我的办证申请?”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行政许可申请人陈某指着店门口询问衡阳市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的执法人员。

“老板,我们完全理解您的心情,您听我们解释。”衡阳市局的执法人员耐心地向申请人陈某释法说理:“根据《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衡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区域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距离以内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由于您的店面距离旁边的小学门口不到100米距离,因此,我们将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我赞成,对保护未成人的措施就是应该要这样认真计较、寸土不让。”一位现场的群众竖起大拇指对执法人员说道。

(普法进校园活动现场)

衡阳市局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中守好把牢准入关口,明确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禁止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法律依据、具体情形等,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构筑一道重要防线。

执法监督  护航花季

“我现在知道错了,我再也不卖烟给未成年人了。”2025年5月的某天,一名向未成年人售烟案的当事人余某向衡阳市局执法人员后悔地说道。

2025年2月下旬,衡阳市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衡阳市珠晖区零售户余某涉嫌向一名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销售卷烟。接举报后,衡阳市局立即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核实,余某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成立,衡阳市局依法对余某进行行政处罚。

“老板,我们现在在您的商店内的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的标志,请不要沾污、撕毁,也请您不要向未成年人售烟,让我们一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衡阳市局工作人员微笑地对持证卷烟零售户李某说道。

衡阳市局创新构建执法监督场景,主动向持证卷烟零售户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向零售户讲清向未成年人售烟典型案例、法律条款、处罚依据,筑牢零售户守法观念和规范经营意识。

下一步,衡阳市局将不断加强多方联动,推出更多有力有效举措,用普法执法温度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周汶)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我网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新闻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程慧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