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环境日:余干县人民法院以一“放”一“审”一“讲”一“巡”的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6•5”环境日:余干县人民法院以一“放”一“审”一“讲”一“巡”的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鲁网 2025-06-1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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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余干县人民法院聚焦生态修复与法治保障双核心,通过“增殖放流、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巡湖守护”的形式开展6•5环境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生动诠释了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的坚定承诺与务实举措。

增殖放流:以法之力守护水清鱼欢

6•5环境日来临之际,余干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湿地生态保护中心在余干县鄱阳湖江豚湾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修复受损生态,丰富鄱湖生态渔业资源。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百万尾鱼苗,包含鲢鱼、鳙鱼、草鱼、鳊鱼等。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余干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近年践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的具体措施,为守护鄱湖水清鱼欢的生态环境不断注入活力。

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筑牢法治屏障

5月30日,余干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在余干县枫港乡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邀请了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及群众到现场旁听。在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打击犯罪的同时,又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通过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法官对案情深入剖析、精准适用法律,当庭作出公正判决,为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普法宣传教育课,对非法捕捞行为起了很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普法宣传:让绿色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巡回审判结束后,余干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艳燕带领环资审判团队走街串巷,来到群众身边以发放法律宣传手册的形式,结合近年来余干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告知群众要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告知身边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中来。

巡湖守护:让捕鱼人变护鱼人

6月3日上午,余干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的被告人余某某、张某某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在缓刑考验期内每月进行四次的沿河巡护,保护渔业资源等。随后,余干县人民法院向两被告人发出《巡湖令》,并带领两被告人来到非法捕捞水域地点进行沿河巡护,观测水域生态状况,监测非法捕捞的迹象,让被告人亲身参与生态保护工作。近年,余干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通过发出《巡湖令》让捕鱼人变护鱼人,让被告人从违法者到守法者,进一步扩大了环资审判的影响力和普法覆盖面,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更加筑牢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此次环境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是余干县人民法院近年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将司法生态修复的务实行动、司法保护的警示教育、法治宣传的预防教育紧密结合,多管齐下。通过一“放”一“审”一“讲”一“巡”的形式为鄱湖流域注入生机与希望、为绿水青山构筑法治堤防,体现人民法院在生态治理中的“惩治”“教育”“修复”的科学理念。(余干法院万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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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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