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6月6日电(记者 曹音)今年是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第十个年头。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我国目前享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主体共323个,包括289个设区的市、30个自治州和4个不设区的地级市,十年来新制定地方性法规已超过5000件。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武增介绍,立法法修改十年来,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基层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涵盖物业管理、文明促进、烟花爆竹、城市养犬、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着力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停车、养犬、燃气、饮用水等基层治理问题,因地制宜满足了当地治理的需要,也体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
在经济发展领域,制定《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台州市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规定》等,通过立法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例如,温州作为2015年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提出地方立法权的需求,在2015年新赋予地方立法权伊始就率先制定《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年时间已制定《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等20余件地方性法规,积极用法治手段回应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需要,为改革创新提供法治支撑。在基层治理领域,制定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宿州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雅安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等,加强民生领域保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例如,济南作为原49个较大的市之一,在立法法进一步明确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后,不断探索发展,坚持精准管用,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突出"关键的那么几条",切实提高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实效性。在制定《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过程中,针对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监管越位、要求千篇一律的问题,全面落实创新城市服务管理要求,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取消其管理职责,鼓励自主原创,在条例实施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一些设区的市制定了《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嘉峪关市绿化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为守住绿水青山提供法治支撑;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制定《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佳木斯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洛阳市二里头遗址保护条例》等,通过法治手段加强各地优秀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武增说:"可以说,已制定的这些地方性法规为提升地方依法治理水平、激发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她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与这一国情相适应,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立法权的前提下,为了使我们的法律既能通行全国,又能适应各地方千差万别不同情况的需要,立法法根据宪法确定的原则,确立了统一的、分层次的立法体制。这其中,地方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重要补充,最主要的职能就是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政策、中央精神、国家法律落地生根,解决好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蔡人俊告诉记者,实践中地方立法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施性,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办法,使上位法规定更加具体细化、更具可操作性,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二是补充性,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关于地方事务的条例、规定,为地方发展和地方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探索性,按照"不抵触"原则,对国家尚未立法的事项,通过地方立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特别是,对改革开放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用法律来规范还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所以,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前提下,应当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落实落细上位法的规定,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
此外,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立法法不断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确保立法项目的确定、起草、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反映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2015年修改立法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加了"坚持立法公开"的内容,完善立法论证、听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的制度,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意见机制,不断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健全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2023年修改立法法,对民主立法原则作了补充完善,在立法的基本原则中明确立法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同时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立法机制,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明确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明确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草案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也应当及时公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