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合江县检察院携手县法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在九支镇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公开巡回庭审、普法宣教与生态修复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将司法实践转化为鲜活教材,变庭审现场为普法课堂。
“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声响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开启公开审理。被告人唐某某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桢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合江县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合江县检察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在“生态法治宣传站”,检察干警化身普法宣传员,通过发放《生物多样性保护手册》、以案释法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非法倾倒危废、滥伐林木等行为的法律后果。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覆盖群众200余人次。
从巡回庭审到现场普法,从司法追责到生态修复,合江县检察院已构建“惩治+修复+预防”三位一体生态保护模式。今年以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修复费用4万余元。
合江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紧扣“府检联动”机制深化,把法治力量注入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以司法温度厚植绿色发展底色,筑牢长江中游生态屏障,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法治实践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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