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意见》提出八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表示,“这些任务紧密围绕新时期人民需求,立足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各地应准确把握现阶段实施城市更新的主要目标,基于自身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更新。”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支撑保障,包括: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健全法规标准。
城市更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政策支撑。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杨保军说,中央确定城市更新大方向后,地方是更新实施责任主体,落实深化改革要求,激发地方能动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改革破解制度政策性障碍,建立一整套适用于城市更新的制度政策体系。
新华社发文表示,城市更新,既是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关系到民生福祉的提升。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