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十件典型案例,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铁检分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胶济客专沿线通信铁塔超高危害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胶济客专是我国开通运行较早的客运专线,横跨济南、淄博、潍坊、青岛四市,与济青高铁、京沪高铁等多条线路实现互联互通,是全国“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济南、淄博两市的胶济客专下行K293+300、K310+480等7处沿线地方通信铁塔高度超限,一旦倒伏侵入铁路安全界限可能导致与列车碰撞事故,严重危及铁路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由于通信铁塔牵涉利益主体多,铁路安全保护区施工技术要求特殊,整改难度大,相关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
2024年4月,铁检分院、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到辖区铁路站段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题调研时,发现上述7处通信铁塔存在安全隐患线索。经现场勘查、调取权责清单、座谈交流,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有关规定,最终明确被监督行政机关为省级通信管理部门。
因该案行政监管机关为省级单位,经层报省院指定管辖,铁检分院于2024年6月24日依法立案,联合青岛铁检院,先后6次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聘请技术人员现场测量评定,听取铁路企业及铁塔产权单位意见,询问相关知情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厘清案涉各单位的整改责任。
2024年7月2日,铁检分院向省通信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其他通信铁塔开展排查和统一整改,并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定期检修养护。
省通信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筹措整改资金130余万元,对淄博市5处通信铁塔予以原地降高,对济南市2处通信铁塔予以异地迁移,于8月27日作出书面回复,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并完成整改。8月29日,铁检分院组织省通信管理局、省环治办、淄博工务段、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到现场察看验收,认定通信铁塔整改达标,各方对铁检机关工作推进力度和行政机关整改成效予以肯定。8月30日,铁检分院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铁检分院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与省通信管理局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开展铁路沿线通信铁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系统解决同类安全隐患,推动构建“路地协同、共建共享”护航铁路安全工作大格局。2024年以来两级铁路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共督促整治相关问题隐患30余处。(狄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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