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法院多措并举书写司法助力旅游发展新答卷

石林法院多措并举书写司法助力旅游发展新答卷

来源:鲁网 2025-02-1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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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巴江,奇石嶙峋;风情彝乡,景色如画。”地处滇东高原腹地,位于昆明东南部的石林是一个集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旅游目的地。这里有被誉为“天下第一奇观”“世界地质公园”的石林国家5A级旅游景区、有雄奇险秀的圭山国家森林公园、有气势磅礴的大叠水瀑布、有清澈秀美的长湖风景区……这里是喀斯特王国、是阿诗玛的故乡、是旅居者的天堂。

如何保护大自然的神奇与美丽以及自然遗产的璀璨与辉煌?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关于“旅游立县”发展战略,立足提升思想认识的“高度”、加强纠纷化解的“力度”、找准服务保障的“精度”、拓宽普法宣传的“广度”等有效举措,着力在司法服务保障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法院担当。

思想认识提“高度”,强化旅游司法服务“法治担当”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石林法院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学习把握县委关于大力实施“旅游立县”发展战略,成立保障和服务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细化职责任务,加强对延伸司法服务、健全涉文旅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法治宣传等具体工作措施的系统谋划。

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司法责任担当,与旅游、公安等部门建立涉旅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推进涉旅纠纷源头防范,形成“全覆盖、多领域、高效率”解纷合力,为服务保障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务实有效的司法保障。

纠纷化解强“力度”,擦亮涉旅诉讼服务“法治名片”

开通“立审执”优服通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石林景区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挑选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开通“立审执”优服通道,实行起诉、立案、调解、执行一站式工作机制。采用联动多元化调解机制,在调解案件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致力于涉文旅纠纷案件的前端化解、中端审判、后端执行、末端研判,实现案件纠纷的“全链条”解决,实现涉文旅立案“一次办好”。对于涉少数民族旅游纠纷,由“高玛饶”调解室特邀调解员进行双语调解及普法,助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保障少数民族游客的合法权益。

昆明某健康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原告起诉被告云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兰某某,要求被告返还多支付的工程款350万余元。原告起诉后,被告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要求原告支付工程款、赔偿损失等,反诉标的超过了1000万元。因双方对案涉工程量、价款存在争议,且未进行结算,如按正常诉讼程序,需通过鉴定程序确定工程量、工程价款。

此案正值旅游旺季,为及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石林法院旅游巡回审判点法官认真研究卷宗案情,准确归纳争议焦点,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大、本诉反诉交叉情况,且设计工程造价评估、施工材料质量鉴定,案件审理周期长等特点,巧用了非诉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联合街道、司法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主动到园区通过“点对点”的方式,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就合同解除、工程款的支付等问题达成处理意见,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促进了假期期间旅游市场的平稳运行。

“线上+线下”及时解纷。线上利用智慧法院平台,开展远程调解、在线诉讼等服务。线下组织法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景区景点,了解旅游纠纷易发多发的因素,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加强旅游纠纷信息衔接,确保第一时间将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及时化解,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及时解纷服务,做深做实“法旅融合”,从源头上减少“涉旅”纠纷,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游客身边,营造平安惬意、和谐稳定的旅游环境。

五十六岁的浙江人黄女士长期居住在上海。假期期间,黄女士与家人通过携程网报团到云南游玩,并与云南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游玩途中,由于道路颠簸及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乘坐在车辆上的黄女士腰椎压缩性骨折。黄女士结束行程回到上海进行保守治疗。之后,黄女士以侵权为由起诉要求云南某旅行社赔偿经济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云南某旅行社申请追加某保险公司共同参加诉讼。石林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及时有效地维护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服务发展求“精度”,拓宽旅游纠纷化解“法治路径”

主动探索创新,便民利民快捷有效。地点信息在百度地图上线。当游客在遇到纠纷要想快速找到法院维权时,游客只要拿出智能手机,在百度地图上搜索关键词,相关法庭地址、地图定位、电话等基本信息就可知晓。

“背包法庭”绘就旅游新“枫”景。将“背包法庭”运用到涉旅矛盾纠纷化解中,多采取在案发地办案的方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为当事人节约时间。通过“背包法庭”开展旅游案件巡回审理、司法确认等上门服务7次,为旅游市场发展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保障。

2024年7月,湖北关某某夫妇二人到石林风景区游玩,购买电瓶车观光车票游览景区,在观光车行驶过程中,因关某某随身挎包掉落在行驶的道路上,关某某跳车捡包导致双额叶脑挫裂伤先后在石林人民医院、湖北医院进行治疗。之后,关某某将云南石林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某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石林法庭承办法官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一方面做好游客情绪安抚工作,一方面结合案件事实、双方过错等具体情况客观分析,最终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治宣传拓“广度”,护航旅游健康发展“法治实效”

石林法院树立“法治环境就是旅游环境,司法服务就是旅游服务”理念,为更好预防纠纷的产生,法院干警依托景区“旅游巡回审判点”在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和游客相对集中的景区设置法律咨询点,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为游客、商家送上的法律服务,引导他们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其次,利用“火把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参与石林县普法直播—火把节专场,由彝族法官现场为群众讲解双语调解、旅游纠纷化解等相关知识。

下一步,石林法院将紧紧围绕县委“旅游立县”的发展战略,坚持依法履职、协同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的新期待、新要求,以法治护航,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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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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