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活封”措施,助企纾困护发展

巧用“活封”措施,助企纾困护发展

来源:鲁网 2024-12-0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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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柱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回访一家养猪场,看着重新步入正轨的企业,执行干警不禁点赞:灵活查封措施,确实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基本案情:某农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养猪场,李某某是公司负责人。因经营所需,李某某向陈某某借款5800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某逾期未还这笔款项,无奈之下,陈某某将李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李某某并未依照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进程中,天柱县人民法院依照规定查封了该农业有限公司的厂房与设备。执行干警通过实地走访、细致调查后发现,这家公司尚处于停业状态。公司负责人李某某一直想盘活该养猪场,可无奈手头资金有限,后来他联系到案外人安某某,试图共同营业,让养猪场起死回生。与此同时,该公司的其他债权人也多次向法院表达诉求,希望法院采取“活封”的方式来处置公司资产,这样既能保障权益,又能给公司留下运营空间。

天柱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多次组织陈某某与李某某进行协商调解。一番努力之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养猪场后期出栏生猪所获资金,按批次支付给陈某某,用以偿还债务。

养猪场作为一个经营实体,自身具备持续生产运营的能力。其存栏的生猪倘若处置不当,不仅会干扰市场肉品供应的稳定,还会对养殖户生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诸多环节造成冲击。而“活封”这一举措,巧妙地兼顾了债权人实现自身权益与养殖业务持续开展的双重需求,达成了一种共赢局面。

(天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龙集界  罗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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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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